車載起重機作為一種特殊的操作車輛,內蒙古吊車出租有一套完整的安全操作規程,以下是安全操作規程的詳細內容:1.車載起重機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安全培訓,經有關部門批準后,方可單獨操作。嚴禁無證人員使用起重設備。2.工作前,必須檢查車載起重機的操作裝置是否正常,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規定,制動器、液壓裝置、安全裝置是否齊全、靈敏、可靠。嚴禁部件生病。3.起重臂仰角不小于30°,起重機在載荷條件下應盡量避免起落起重臂。嚴禁在起重臂穩定起落前更換操縱桿。
4.司機必須與起重工密切配合,服從指揮員的信號指揮。操作前,必須先按喇叭。如果發現指揮手勢不清楚或錯誤,司機有權拒絕執行。在工作中,司機必須立即停止向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,并在消除不安全因素后繼續工作。
5.必須遵守所有交通管理規則和相關規章制度,嚴禁酒后駕車。開車時,不允許吸煙、飲食和閑聊。
6.起吊重物時,應將重物吊離地面約10厘米,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和制動器是否靈活有效,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工作。
7.車載起重機工作時,嚴禁任何人站立、工作或通過作業區、起重臂下、吊鉤和被吊物下的任何人。
8.隨車起重機運行時,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駕駛室,上下搭梯。
9.在柔軟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機在使用前應平整壓實。內蒙古吊車出租機身必須固定穩定,支撐必須牢固放置,作業區應有足夠的空間和場地。
10.車載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,禁止同時進行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。起重臂的左右旋轉角度不得超過45°,并且嚴禁斜吊、拉吊和快速起落。不得將埋在地面上的物體吊起。嚴禁在高壓線下工作。
11.嚴禁超載起重機。如果兩臺起重機同時起重一件重物,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。兩輛車的升降速度應相等,物體的重量不得超過兩輛車允許的起重量總和的75%,綁扎吊索時,要注意負荷的分配。每輛車的負荷不得超過允許的起重量不超過80%。
12.汽車起重運輸車輛不得在斜坡上橫向運行,更不用說在斜坡下方旋轉起重臂了。如果必須運行或旋轉,機身必須先平整。
13.嚴禁乘坐或使用起重機載人升降,工作時不得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。
14.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,應與帶電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。在旋轉半徑范圍內,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見下表。雨霧天工作時,應適當放大安全距離。當內蒙古吊車出租公司的起重機通過輸電線路時,應先放下起重臂。